2021-07-09 / 2046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在《关于新网银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例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中表示,“2019年第四季度以来,监管系统收到的消费者关于王新银行的投诉举报明显增多,车贷投诉举报数量位居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二,反映问题主要集中在银行违规贷款、车贷额度异议、利息和手续费过高、暴力催收等方面。其中,关于新网银行与上述互联网平台合作的投诉举报尤为突出。"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调查的《通报》披露,中国发现王新银行与互联网平台的合作业务存在以下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首先,对王新银行的贷前调查不是尽职调查。存在部分借款人贷款申请材料真实性核查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相关监管要求。
二是王新银行催收管理不到位。王新银行存在短信催收缺乏相应管理制度、电话催收操作流程不完善等问题。
第三,王新银行与互联网平台的合作业务推高了消费者的融资成本。在监管收到的消费者投诉举报中,互联网平台收取的平台费或服务费占汽车融资金额的比例集中在14%至28%之间,部分费率达到30%以上;王新银行发放给消费者的贷款年利率在7.7%至8.9%之间,平均为8.49%。消费者承担的利率、利率等综合融资成本明显高于汽车消费贷款的正常利率。
《通报》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机制,切实自上而下承担主体责任,围绕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催收管理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乱象进行自查自纠。并依据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有效降低融资综合成本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川王新银行由新希望集团、小米、红旗连锁等股东发起成立,是中国银监会批准的第七家民营银行,也是四川省首家民营银行。也是中国三大互联网银行之一,于2016年12月28日正式开业,注册资本30亿元。
据天眼查公开数据显示,涉及新网银的法律诉讼有2540起,1727起法院公告中案件的主要起因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3540件司法解释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838件。
中国银保监会点名新网银:贷款利息过高、暴力催收等问题尤为突出
2021-07-09 / 2046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在《关于新网银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例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中表示,“2019年第四季度以来,监管系统收到的消费者关于王新银行的投诉举报明显增多,车贷投诉举报数量位居银行业金融机构第二,反映问题主要集中在银行违规贷款、车贷额度异议、利息和手续费过高、暴力催收等方面。其中,关于新网银行与上述互联网平台合作的投诉举报尤为突出。"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调查的《通报》披露,中国发现王新银行与互联网平台的合作业务存在以下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首先,对王新银行的贷前调查不是尽职调查。存在部分借款人贷款申请材料真实性核查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相关监管要求。
二是王新银行催收管理不到位。王新银行存在短信催收缺乏相应管理制度、电话催收操作流程不完善等问题。
第三,王新银行与互联网平台的合作业务推高了消费者的融资成本。在监管收到的消费者投诉举报中,互联网平台收取的平台费或服务费占汽车融资金额的比例集中在14%至28%之间,部分费率达到30%以上;王新银行发放给消费者的贷款年利率在7.7%至8.9%之间,平均为8.49%。消费者承担的利率、利率等综合融资成本明显高于汽车消费贷款的正常利率。
《通报》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机制,切实自上而下承担主体责任,围绕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催收管理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乱象进行自查自纠。并依据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有效降低融资综合成本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川王新银行由新希望集团、小米、红旗连锁等股东发起成立,是中国银监会批准的第七家民营银行,也是四川省首家民营银行。也是中国三大互联网银行之一,于2016年12月28日正式开业,注册资本30亿元。
据天眼查公开数据显示,涉及新网银的法律诉讼有2540起,1727起法院公告中案件的主要起因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3540件司法解释中,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838件。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