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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金融眼|金商银行因违反反洗钱法被罚款92.7万元

凤凰网财经讯昨日,中国人民银行太原市中心支行更新的处罚信息显示,金商银行被罚款92.7万元。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包括:(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二)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信息的;(三)未按规定提交大额交易报告的。时任金商银行董事王培明和时任首席运营官牛军对这三起案件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7万元。

当时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张金霞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罚款2.5万元;当时互联网金融部项目经理陈因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信息被罚款3.5万元;时任资产管理部运营经理的张寒因未按规定提交大额交易报告被罚款1万元。

6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太原市中心支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32条作出上述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