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0 / 753
当婚姻触礁时再遇上房屋经济账,更是扯不断理还乱。
据有关律师透露,眼下因婚姻破裂而产生的房产分割案件有增多迹象。同时记者了解到,北京的各级法院受理的这类案件也日益增多,而且案情也是各不相同。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法务部主任王芳律师告诉记者:“对于离婚涉及房产的案件要具体分析,案件与案件之间差异很大,不可一概而论。”
2006年3月29日记者赶赴北京大兴,旁听了一起关于婚内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的离婚案件。
故事一:婚内将房产转移到他人名下
2006年3月29日下午2时,刘静与张天离婚一案在大兴法院开庭审理。
今年31岁的刘静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婚姻会在短暂的七年之后走到了尽头。刘静1994年来北京打工,最初在西直门附近一家首饰厂工作,第一个月的工资是120元,一年之后在永定路一家四川的餐馆当服务员,现在仍是从事餐饮工作,但工资已经涨到一千多,而且是餐馆小有名气的领班。
刘静和自己的丈夫张天初次相见是在婚姻介绍所。生活和工作都十分单调的刘静接触异性机会很少,经同事提示,她得知婚介所可以帮助介绍,于是1999年4月在京城某一婚介所的安排下,她与家在北京的小伙子张天第一次相见。
张天第一次给刘静的印象是深刻的,虽然相隔七年,但刘静依然清晰地记得第一次与张天见面的情景。“那天张天到得很早,一身西装,干净利落,当时给我一种很踏实的感觉。”刘静对记者描述了当年与张天相亲时的场景。
对刘静这样只身来北京的女打工者来说,找到一个安定的归属是她们的心愿。“我们那个年龄段的人择偶标准就是看人是否实在、可靠,成家毕竟是一辈子的事情,所以我当时也是经过慎重考虑的。”
刘静和张天恋爱一年多之后,2000年的9月,两人回刘静的老家湖南举办了婚礼。
婚后两人和男方的父母住在一起。“他们家房子太小,他还有一个弟弟没有结婚,所以我们在他家住了半年之后决定买房。”刘静告诉记者他们决定买房的原因。
2000年12月,刘静和张天在大兴长丰园小区买了一套60多平米的一居室,当时是1700元一平,总价是十多万元,首付两0万多元,贷款20年,每月还贷600元。
有了舒适的安乐窝,两人过上了幸福的婚姻生活。
在刘静看来,打破平静生活的导火线是2003年5月刘静因她父亲车祸去世回了一趟老家。刘静怎么也不会想到从老家处理完丧事回来之后,一切都变了。
2003年8月刘静一回到家里,张天就开始数落她花钱太多,而且三个月没有上班的刘静工资也全部被扣除。张天为此经常和她吵架。“其实我们在谈恋爱的时候,他对钱的看法和我就不一样,每次我们出去玩基本上都是我付账,我对钱看得不重,只要两人玩得开心就可以了。”刘静想起他们恋爱时候的事情。
2003年10月底,刘静准备去银行取钱,打开自家抽屉一看,发现原来一直放在抽屉里的存折不见了。她当时就急了,以为是家里进了小偷,于是立即给张天打电话。原来,张天把存折拿到他母亲那儿了。“我当时特别生气,我觉得他缺少对我起码的尊重。存折是两个人的积蓄,家也是两个人的,他没有权利私自将存折拿走。”说到这儿,刘静很激动。
2003年11月张天凑了一些钱将剩下的银行贷款还清,并取得了房产证。由于刘静是外地人,所以买房的一切手续都是张天办理,房产证上的所有权人也是张天。这些刘静都知道。在她看来,两人既然已经结婚,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都无所谓。
自从张天将存折拿走之后,他每周只有一半时间回家,还有一半时间在他母亲家。2004年底张天提出离婚,刘静坚决不同意。2005年10月,张天彻底搬到母亲家里住,再也没有回到自己的家。
2005年12月28日,张天提起离婚诉讼。但刘静没有想到的是,早在这之前,张天竟然背着她将房产过户到他母亲的名下。于是,刘静决定起诉张天。
故事二:离婚遇上“承租公房”
无独有偶的是,在北京通州拥有一套公有住房的马季民最近也在为离婚房产分割犯难。
1995年马季民所在单位给他分了一套住房暂时居住,由马季民每月给单位一部分租金。“基本上属于承租公房,但是比自己在外面租房便宜得多。”马季民对记者说。
有了房子之后,马季民开始托人给自己介绍对象。没过多久,马季民通过自己的老乡认识了杨丽。
1996年十一国庆节,马季民和杨丽火速结婚。“当时确实考虑得太少,只觉得两人差不多就结了。”马季民现在回想起来觉得结婚太过草率。
马季民和杨丽结婚的第一年,两人的矛盾就已经暴露出来了。马季民和杨丽两人性格大不一样。马季民是个蔫脾气,一不高兴就爱独自生闷气,而杨丽性子急。两个人开始闹小脾气,有时一生气,两人能一个月不说话。杨丽老想到外面闯荡做生意,可马季民生性保守,没有同意。2000年,杨丽还是找到机会去经商了。经商过程中,她结识了另一个男人。马季民和杨丽的关系越来越僵,一年不如一年,后来杨丽干脆就不回家了。
正式提出离婚的是杨丽。从她搬出去住以后,马季民就作好了离婚的心理准备,他知道离婚是早晚的事。“我们的婚姻已经无可挽回。”马季民感叹道。
马季民以为离婚只需要双方同意就可以了,没有想到还挺复杂,竟然会涉及房产分割问题。马季民纳闷,他是承租单位的房子,并没有取得所有权,难道还有房产分割问题?
故事三:父母资助买房
王倩曾经有一段幸福的婚姻:丈夫、女儿,汽车、房子,一家三口吃穿不愁,其乐融融。这样的日子一直维持了12年。由于丈夫有了婚外情,幸福的日子戛然而止。
十几年前,还在河北一家加油站做加油员的王倩,脸上总是带着很阳光的笑容。在工作当中王倩总是对顾客笑脸相迎,在众多的客户中就有她后来的丈夫张旭。
当时张旭是一个工厂的司机,经常到王倩所在的加油站加油,一来二去就对阳光热情、活泼可爱的王倩产生了好感,一表人才的张旭也在年轻的王倩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他们接触了一年后,两人便幸福地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他们为将来做好了计划——挣钱买房子,使生活过得更滋润。两人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都很努力地工作。
当离婚遇到房产纠纷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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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婚姻触礁时再遇上房屋经济账,更是扯不断理还乱。
据有关律师透露,眼下因婚姻破裂而产生的房产分割案件有增多迹象。同时记者了解到,北京的各级法院受理的这类案件也日益增多,而且案情也是各不相同。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法务部主任王芳律师告诉记者:“对于离婚涉及房产的案件要具体分析,案件与案件之间差异很大,不可一概而论。”
2006年3月29日记者赶赴北京大兴,旁听了一起关于婚内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的离婚案件。
故事一:婚内将房产转移到他人名下
2006年3月29日下午2时,刘静与张天离婚一案在大兴法院开庭审理。
今年31岁的刘静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婚姻会在短暂的七年之后走到了尽头。刘静1994年来北京打工,最初在西直门附近一家首饰厂工作,第一个月的工资是120元,一年之后在永定路一家四川的餐馆当服务员,现在仍是从事餐饮工作,但工资已经涨到一千多,而且是餐馆小有名气的领班。
刘静和自己的丈夫张天初次相见是在婚姻介绍所。生活和工作都十分单调的刘静接触异性机会很少,经同事提示,她得知婚介所可以帮助介绍,于是1999年4月在京城某一婚介所的安排下,她与家在北京的小伙子张天第一次相见。
张天第一次给刘静的印象是深刻的,虽然相隔七年,但刘静依然清晰地记得第一次与张天见面的情景。“那天张天到得很早,一身西装,干净利落,当时给我一种很踏实的感觉。”刘静对记者描述了当年与张天相亲时的场景。
对刘静这样只身来北京的女打工者来说,找到一个安定的归属是她们的心愿。“我们那个年龄段的人择偶标准就是看人是否实在、可靠,成家毕竟是一辈子的事情,所以我当时也是经过慎重考虑的。”
刘静和张天恋爱一年多之后,2000年的9月,两人回刘静的老家湖南举办了婚礼。
婚后两人和男方的父母住在一起。“他们家房子太小,他还有一个弟弟没有结婚,所以我们在他家住了半年之后决定买房。”刘静告诉记者他们决定买房的原因。
2000年12月,刘静和张天在大兴长丰园小区买了一套60多平米的一居室,当时是1700元一平,总价是十多万元,首付两0万多元,贷款20年,每月还贷600元。
有了舒适的安乐窝,两人过上了幸福的婚姻生活。
在刘静看来,打破平静生活的导火线是2003年5月刘静因她父亲车祸去世回了一趟老家。刘静怎么也不会想到从老家处理完丧事回来之后,一切都变了。
2003年8月刘静一回到家里,张天就开始数落她花钱太多,而且三个月没有上班的刘静工资也全部被扣除。张天为此经常和她吵架。“其实我们在谈恋爱的时候,他对钱的看法和我就不一样,每次我们出去玩基本上都是我付账,我对钱看得不重,只要两人玩得开心就可以了。”刘静想起他们恋爱时候的事情。
2003年10月底,刘静准备去银行取钱,打开自家抽屉一看,发现原来一直放在抽屉里的存折不见了。她当时就急了,以为是家里进了小偷,于是立即给张天打电话。原来,张天把存折拿到他母亲那儿了。“我当时特别生气,我觉得他缺少对我起码的尊重。存折是两个人的积蓄,家也是两个人的,他没有权利私自将存折拿走。”说到这儿,刘静很激动。
2003年11月张天凑了一些钱将剩下的银行贷款还清,并取得了房产证。由于刘静是外地人,所以买房的一切手续都是张天办理,房产证上的所有权人也是张天。这些刘静都知道。在她看来,两人既然已经结婚,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都无所谓。
自从张天将存折拿走之后,他每周只有一半时间回家,还有一半时间在他母亲家。2004年底张天提出离婚,刘静坚决不同意。2005年10月,张天彻底搬到母亲家里住,再也没有回到自己的家。
2005年12月28日,张天提起离婚诉讼。但刘静没有想到的是,早在这之前,张天竟然背着她将房产过户到他母亲的名下。于是,刘静决定起诉张天。
故事二:离婚遇上“承租公房”
无独有偶的是,在北京通州拥有一套公有住房的马季民最近也在为离婚房产分割犯难。
1995年马季民所在单位给他分了一套住房暂时居住,由马季民每月给单位一部分租金。“基本上属于承租公房,但是比自己在外面租房便宜得多。”马季民对记者说。
有了房子之后,马季民开始托人给自己介绍对象。没过多久,马季民通过自己的老乡认识了杨丽。
1996年十一国庆节,马季民和杨丽火速结婚。“当时确实考虑得太少,只觉得两人差不多就结了。”马季民现在回想起来觉得结婚太过草率。
马季民和杨丽结婚的第一年,两人的矛盾就已经暴露出来了。马季民和杨丽两人性格大不一样。马季民是个蔫脾气,一不高兴就爱独自生闷气,而杨丽性子急。两个人开始闹小脾气,有时一生气,两人能一个月不说话。杨丽老想到外面闯荡做生意,可马季民生性保守,没有同意。2000年,杨丽还是找到机会去经商了。经商过程中,她结识了另一个男人。马季民和杨丽的关系越来越僵,一年不如一年,后来杨丽干脆就不回家了。
正式提出离婚的是杨丽。从她搬出去住以后,马季民就作好了离婚的心理准备,他知道离婚是早晚的事。“我们的婚姻已经无可挽回。”马季民感叹道。
马季民以为离婚只需要双方同意就可以了,没有想到还挺复杂,竟然会涉及房产分割问题。马季民纳闷,他是承租单位的房子,并没有取得所有权,难道还有房产分割问题?
故事三:父母资助买房
王倩曾经有一段幸福的婚姻:丈夫、女儿,汽车、房子,一家三口吃穿不愁,其乐融融。这样的日子一直维持了12年。由于丈夫有了婚外情,幸福的日子戛然而止。
十几年前,还在河北一家加油站做加油员的王倩,脸上总是带着很阳光的笑容。在工作当中王倩总是对顾客笑脸相迎,在众多的客户中就有她后来的丈夫张旭。
当时张旭是一个工厂的司机,经常到王倩所在的加油站加油,一来二去就对阳光热情、活泼可爱的王倩产生了好感,一表人才的张旭也在年轻的王倩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他们接触了一年后,两人便幸福地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他们为将来做好了计划——挣钱买房子,使生活过得更滋润。两人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都很努力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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